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北青网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超龄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安全卫生, 休息休假, 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应当, 工伤, 权益, 法律, 争议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无
相关议题:退休, 工资报酬, 工作时间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及时足额支付报酬。
- 超龄劳动者享有法定工作时间和节假日休息权利,一般不安排加班,如需加班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 用人单位应为超龄劳动者安排适合的岗位和劳动强度,并提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 超龄劳动者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为其办理相关工伤保障。
- 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个人缴纳或由用人单位协商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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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超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据悉,该规定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劳动关系司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在就业的劳动者众多,劳动权益面临法律保障不足的问题。为落实延退改革决定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评估和广泛征求意见,《暂行规定》出台,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旨在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暂行规定》首先明确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超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适用《暂行规定》。符合规定已提前退休的劳动者退休后被用人单位招用的,也属于《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但是,按国家有关规定弹性延迟退休的劳动者,在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根据其所在单位性质,分别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暂行规定》对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方面,明确要求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明确要求遵守法定工作时间规定和年节纪念日放假办法,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的应当遵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工伤保障方面,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等。
对于超龄劳动者能否继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中指出,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超龄劳动者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选择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医疗保险也同上。
对《暂行规定》明确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事项的争议,当事人可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其他事项的争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述负责人强调,《暂行办法》坚持将其权益保障与劳动关系解绑,着力解决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同时,强化权益保障,对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并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此外,统筹考虑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用人单位用工成本,合理确定用人单位的劳动保护责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