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司老板说“滚”,员工离岗后因旷工被解雇,法院:未提供劳动系由于公司指令不明,并非员工旷工,属违法解除合同,赔偿15.9万元

发布日期: 2026-04-15
来源网站:www.163.com
作者:极目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法律案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解除劳动合同, 离岗, 解雇, 旷工, 用人单位, 公司, 违法, 赔偿金, 网易, 指令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白领受雇者
地点: 上海市

相关议题:劳动合同, 失业, 离职辞退(包含遭到裁员或逼退), 工人仲裁/起诉

  • 员工丁力因与公司老板争执,被老板说“滚”后离开公司,未再上班。
  • 公司以丁力擅自离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未要求其返岗,也未对其未到岗行为作出处理。
  • 丁力曾主动提出要上班,但公司负责人要求其回去等,未明确是否需要其返岗。
  • 法院认定丁力未提供劳动是因公司指令不明确,并非旷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 二审判决公司需支付丁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9800元。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4月15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丁力于2012年4月1日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20年5月15日丁力与冯总在冯总办公室为工作事宜发生争执,冯总让丁力“滚”,丁力就此离开公司未再上班。同年6月9日,公司以擅自离岗并旷工多日为由作出解除合同决定。随后丁力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59800元,仲裁委不予支持。丁力不服,遂向法院提出起诉。一审判决:老板说“滚”,无证据证明是滚出公司的意思,不上班构成旷工,主张赔偿金依据不足。丁力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查明,丁力离开公司期间,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未要求丁力到岗,亦未因丁力不到岗而做出任何处理行为,即使在2020年5月22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公司的事情与丁力沟通时,也没有要求丁力来上班。结合2020年5月29日丁力与妻子冯程至公司向冯总提出“要上班”,但冯总“要丁力回去等”的事实,可以认定丁力2020年5月16日起未提供劳动系由于其将法定代表人的意思理解为公司不让其提供劳动。从5月29日的面谈内容来看,在丁力多日未提供劳动的情形下,冯总也未明确到底要不要丁力上班。这种情形下,丁力未提供劳动系由于公司指令不明,并非丁力旷工。公司以丁力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原审法院所做判决有误,本院予以更正。二审判决如下: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公司支付丁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59800元。(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点时新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目前没有热门跟贴

目前没有跟贴,欢迎你发表观点

编辑 删除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