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宝安福永一工业区火灾事故原因查明

发布日期: 2025-04-07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南方都市报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安全生产, 新入职, 电芯, 半成品, 绝缘, 公司, 工业区
涉及行业:电子/仪器/计算机, 制造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广东省

相关议题: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工伤/职业病

  • 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一名工人因躲避火势从四楼坠落身亡。
  • 事故原因为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员工存放半成品电芯组时未采取必要的绝缘分隔措施,导致电芯热失控起火。
  • 日晖达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新入职员工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
  • 日晖达公司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包括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主任和相关管理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
  •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日晖达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主任等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存放电芯时未设绝缘分隔的员工进行公司内部处理。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奥一新闻注意到,日前, 宝安政府在线公布一份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2月25日,宝安区福永街道怀德社区福德路13号福中工业区4栋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火灾事故, 造成1人死亡。

福中工业区第4栋厂房。

经调查组认定, 宝安福永深圳市日晖达电子有限公司“12·25”(2024年)一般火灾事故是一起 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员工培训不足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

临时存放的电芯组突然起火

一工人为躲避火势从4楼坠落

调查报告显示,2024年12月24日下班前,员工蔡某泉将车间生产线上的半成品电芯组用专用胶盒盛放后转运至电芯周转仓临时存放。

25日8时许,利某宝、蔡某泉等员工先后进入电芯周转仓领取待加工的电芯及半成品电芯组。 8时01分51秒,涉事电芯组突然开始喷出明火及烟雾。见状,蔡某泉与其他3名员工立即从门口跑出电芯周转仓,而 利某宝则往窗户方向躲避。

随后,涉事胶盒内电芯组引燃仓库内存储的其他电芯及电芯组,火势逐渐蔓延至整个仓库。利某宝为躲避火势,从窗户攀爬出去并 用手攀附在窗外空调外机下方支架上最终因体力不支从4楼坠落至地面受伤。

监控视频画面显示涉事电芯组滑动接触后喷射的火花。

被烧毁后的电芯周转仓内部状态。

当日8时04分,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119指挥中心接到福中工业区4栋第四楼发生火灾事故的报警,宝安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立即调集福永、沙井、新桥等消防救援站赶赴救援, 火情于8时35分许被完全扑灭。

原因查明

系工人个人安全意识淡薄

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

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及对事故现场人员询问,现场进行勘查、取样,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模拟试验分析,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蔡某泉用胶盒将半成品电芯组存放到电芯周转仓时未采取绝缘分隔,致使电芯组在搬动时因接触发生正负极短接而造成电芯热失控后起火,进而引燃仓库内存放的其它电芯及电芯组引发火灾;

利某宝选择向窗户处逃生,因窗外没有逃生设施及立足点,用手拽住空调外机支架躲避火势,最终体力不支从4楼坠落至地面。

此外,调查报告还指出 日晖达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未对员工蔡某泉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便安排其上岗作业,且未对其进行存放半成品电芯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其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日晖达公司主要负责人丁某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关于半成品电芯组存放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导致新入职人员未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及时消除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 日晖达公司安全主任杨某华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电芯周转仓在投入使用后,未组织或参与拟定本单位关于半成品电芯组存放的安全操作规程;未组织新入职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认真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日晖达公司电池事业部未认真督促检查组装车间及电芯周转仓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消除员工将半成品电芯组存放至电芯周转仓时未采取绝缘分隔的安全问题。

6. 日晖达公司员工蔡某泉在存放半成品电芯组时未为电芯组间设置绝缘分隔,致使半成品电芯组在搬动时因接触发生正负极短接而造成电芯热失控后起火。

处理建议

涉事企业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被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理

调查报告显示本次事故中,涉事企业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员工存放半成品电芯组时未采取绝缘分隔;逃生人员应急处置不当导致高处坠落死亡。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日晖达公司主要负责人丁某、日晖达公司安全主任杨某华因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到位,均 被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日晖达公司对新入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未采取有效的技术、管理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存放于电芯周转仓的半成品电芯组未采取绝缘分隔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被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此外,日晖达公司 电池事业部生产经理周某燕、 4栋组装组组长占某友因未严格检查车间及电芯周转仓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消除电芯存放绝缘分隔隐患,建议公司内部处理。 员工蔡某泉存放电芯时未设绝缘分隔致电芯短接起火,负直接责任,鉴于公司安全培训不到位,亦 建议公司内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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