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
发布日期: 2026-01-16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中工网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职工, 制度, 用人单位, 计划, 意见, 覆盖范围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北京市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中工网
主题分类:劳动政策与管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职工, 制度, 用人单位, 计划, 意见, 覆盖范围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北京市
相关议题:无
- 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 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选择较高比例,经济条件有限的可以从低比例起步后逐步提高。
-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立单一企业年金计划或参加集合计划,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将进一步创新,便于中小微企业参与。
- 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将试点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和组织机制,形成可复制经验。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1月15日电(记者李婕)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建立企业年金,扩大企业年金制度覆盖范围。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缴费限额内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鼓励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先从低缴费比例或额度起步,再逐步提高。用人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也可以选择参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模式创新,丰富集合计划供给类型。推动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
《意见》提出,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园区(工业园、产业园、改革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业园等)开展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试点,重点探索加入方式、管理模式、组织机制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