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长沙应聘高薪司机变贷款11万购车,感慨:叫天天不应

发布日期: 2026-04-18
来源网站:www.sohu.com
作者:九派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
关键词:司机, 高薪, 贷款, 公司, 求职者, 工作人员, 诱导
涉及行业:交通物流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湖南省

相关议题:招聘, 就业

  • 兰先生在招聘平台应聘专线司机岗位,被以“月保底8000元”高薪吸引,面试过程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多份文件,最终贷款11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车辆登记在其本人名下。
  • 兰先生表示全程未被明确告知需要购车,相关手续均在公司工作人员引导下完成,包括签字、按手印、手机操作及缴纳保险和购置税,事后才发现自己背负了高额贷款。
  • 兰先生及家人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报警后被告知属于合同纠纷,且公司坚称购车为其自愿行为,双方对是否存在诱导购车存在明显分歧。
  • 兰先生签署的购车合同显示车辆价格高于市场价,贷款金额及利息对其生活造成严重负担,原本希望通过工作补贴家用,反而陷入经济困境。
  • 律师指出,如公司以招聘为名诱导求职者贷款购车,且未能兑现高薪承诺,属于民事欺诈,求职者有权请求撤销相关合同。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编者按

我们报道此事,不仅是为一位受伤的父亲,更是为了揭开这袭华美衣袍下的“猎手”逻辑。它以“保底收入”为饵,利用信息的不对等,在中高龄、不熟悉数字金融的求职者最脆弱的地方下手,那份对工作、对尊严的渴望。

我们支持兰先生依法维权,也期待有关部门能主动向前一步,厘清此类“假招聘、真售贷”模式的定性,压实平台审核责任,堵住监管缝隙,让求职者不再在维权的迷宫中无助奔走。

同时,这也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在复杂商业社会中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我们提醒每一位求职者:面对“低门槛、高回报”的诱惑,请多一分冷静的审视;面对任何需要签字的文件,请多一分“慢下来”的谨慎。

我们期待,通过法律的正义、监管的合力、平台的担当与个体的清醒,能共同编织一张坚实的防护网,让求职之路少一些陷阱,多一份安心。因为每一份寻求工作的努力,都值得被尊重,而不是被算计。

日前,来自湖南邵阳的兰先生向九派新闻反映,他在某招聘平台被“高薪招聘专线司机,月保底8000元”的信息吸引,应聘面试后购买了一辆总价12.3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其中贷款金额为11万元。

兰先生称自己全程不知贷款购买车辆的事,他以为要配合公司走面试流程,便在多份文件上签字、按手印,并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去税务局交购置税和车管所上牌。直到拿到行驶证,看见车主写的是自己名字,回家经女儿提醒,兰先生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回顾面试的全过程,他和家人认为他是在面试过程中被诱导买车。

对于这一说法,记者联系上兰先生面试的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位谢姓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诱导行为,购车是兰先生个人需要,公司仅提供代购服务。但兰先生及其家人均表示从未表达购车意愿,并称同款车型市场价仅8万余元,远低于贷款购车价格。

4月16日,湖南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九派新闻,已经收到投诉工单,将按照顺序进行处理。

对此,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以招聘为名、行售车之实”的模式已被司法实践明确规制。若兰先生所述属实,该公司的行为轻则构成民事欺诈,作为受欺诈方的求职者有权请求撤销买卖合同;若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虚构招聘事实骗取贷款,则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

另外,若该公司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也会违反《广告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求职者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男子应聘司机时贷款买车

据兰先生提供的贷款合同,其于2026年4月购买了一款东风风神SKY EV01,贷款金额为110000元,总利息34909.39元,分5年60期还清,月还款2542.27元。

贷款合同页面。图/受访者提供

兰先生告诉九派新闻,其今年53岁,原先是一名混凝土工人,后因左脚部受伤离职。听朋友说在手机上下载“58同城”APP可以找工作,他便尝试通过平台求职。

兰先生回忆,他在平台上看到一则高薪招聘司机的信息,“说是月薪保底8000元”,他立即投递意向。

据兰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一名叫“青青”的工作人员向他介绍了“城际专线司机”的工作,薪资为8000-12000(元)、多劳多得,收入日结、周结。

此外,客源都由公司提供,公司统一配新能源小车,上岗无需押金,车辆自行保管。随后双方约定面试时间,兰先生被告知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

“面试在一个门店进行”。兰先生回忆,负责接待他的“青青”约摸三十多岁,她先是向其核实是否存在不良记录,并拿了一张纸询问其个人信息,“我说我是打混凝土的,他们查到我们县里有一个混凝土公司,就把(查到的)公司写到(纸)上面去了。但我没有在那里上过班,那些人我都不认识。后来他们又拿了一张纸,上面写了车子叫什么名字、多少钱”,随后有电话打来,对方交代按照纸上写的回答。

兰先生表示自己稀里糊涂地总共在纸上签了两次字,按了两次手印。他还称,工作人员告知他还需在手机上办理相关手续,便拿过他的手机自行操作,“在手机上也签了两次字”。

至于为什么签字,兰先生回忆:“我没问,我以为开他们的车要走个什么流程。”他表示,自己还被要求支付保险和购置税,需要本人操作。

根据兰先生提供的支付截图,4月10日15时32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新能源车交强险和商业险保费”从他的银行储蓄卡中扣除6092.93元。兰先生则以为交这笔钱是代公司走一下流程。

随后,兰先生又随工作人员前往税务局交购置税。其提供的支付截图显示,4月10日16时08分,他向国家税务总局支付了5442.48元。接着,兰先生随工作人员去车管所,“又让我签字、照相、选车牌号码,我以为是公司的车,要我选个号码”。

兰先生表示,公司方称可以报销保险费用和购置税。根据其提供的支付截图,4月10日15时06分,其二维码收款5442元;17时07分,其二维码收款6092元。

相关截图。图/受访者提供

当日17时16分,兰先生向“青青”转账5000元。“公司称需要再交5000元,几个人跟我说,交5000块钱就免三个月的贷款”,兰先生以为贷款指的是每月需要向公司交的租车钱。

兰先生说,交流大约从中午12时持续到下午5时许。他最后收到了行驶证,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他感到不对劲。回家后他把这件事告诉了女儿,女儿认为他被骗了。

此时,兰先生点开手机上的小程序,发现手机上有一笔贷款。根据兰先生家人提供的贷款合同,其购买了一辆东风风神SKY EV01,总价123000元,贷款金额为110000元,总利息34909.39元,分5年60期还清,月还款2542.27元。

兰先生告诉记者,这笔贷款对他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压力,“我的左脚做过几次手术,也做不了什么事。走路超过一百米就会有点痛。”平日里,他主要依靠两个女儿接济。本想找份工作贴补家用,没想到每个月还多了一笔贷款,“现在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2】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

根据兰先生提供的营业执照,其面试的公司名为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等。

另据企查查,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业为汽车销售服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于2019年12月26日成立。公司目前经营状态正常,法定代表人存在多条“限制高消费”的历史记录。公司曾在2025年1月7日陷入“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记者在搜索“畅翔新能源公司”时,高德地图评论区有一条发布于2025年9月7日的留言:“要你买车跑网约车。”

4月11日,面试次日,兰先生女儿曾向长沙县公安局星沙派出所报警。兰先生说,那天他随家人一起前往公司讨说法,此前接待的“青青”却不在场,“公司说接待我的人,她家里死人了,她就没过来”。

兰先生回忆,警方到场后,经公司工作人员协助,他从手机里看到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对方还拿出一份《委托汽车代购订车单》。

“因为他(兰先生)前面签了合同,他们(警察)说是合同纠纷。”兰先生家人表示与公司多次沟通未果。

九派新闻获得的聊天记录显示,4月13日,“青青”曾文字回复:“我当时跟你说得很清楚,讲得很明白,我相信你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车子是在你名下,自己是愿意的,自己提供资料证件,所有流程都是自愿操作,你自己当时也给你女儿打了电话,现在是你女儿不同意你做……”

关于“青青”曾与兰先生女儿联系一事,兰女士告诉记者,(兰先生)在电话里只找她要了身份证,以为是面试需要,没有说要买车的事情,“要了身份证后就挂电话了”。

【3】双方各执一词

从应聘司机,到贷款购置12.3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其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如兰先生所说他对购车一事完全不知情,公司存在诱导行为?记者尝试联系“青青”,截至发稿,未获回复。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对外电话,均无法接通。

4月14日下午,记者以应聘者身份在招聘平台上向该公司咨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底薪是8000元保底。”进一步追问后,对方解释:“8000元的保底,是要达到跑27天班、每天跑300公里左右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就是跑多少算多少。”但该人员强调:“我们说的是纯收入8000(元),毛收入在13000(元)到14000(元)之间。”

涉及车辆的相关问题,对方表示“车子由公司统一配”,但当提及“曾在网上看到可能存在强制购车风险”,该工作人员回应:“买车租车,都可以,看你想赚多少钱啊”“并没有说谁要强制你买车,每个人的需求都不一样,有些人说想买车,家用或者去跑车都是可以的呀”。当问及“网约车公司还会卖车吗”,其又表示“我们不卖车,我们没车卖”。

随后,记者亮明身份再次致电同一号码。接线人员否认存在诱导购车行为,并表示去年已从该公司离职。

4月15日,九派新闻记者联系上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谢先生,面对找工作诱导买车一事,对方予以否认:“这个不存在诱导,这么大年纪怎么诱导他,他又不是小孩子。”

当记者提及公司为何涉及卖车行为,谢先生表示:“我们只负责代购,不负责售车。”并称当天兰先生面试过程中表示有个人需求,“(配车)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租车,一种是他自己买车,他自己需要买车……他说不需要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去搞这个事情。”

谢先生称:“所有东西都需要他本人去操作,都有视频记录,我手机上有照片,他在车管所选牌,当天开开心心回去之后,姑娘不同意,立马变卦,说诱导他。”

谢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一份《委托汽车代购订车单》上有兰先生的签名和手印。另一画面显示,兰先生坐着等待。谢先生表示,店里有监控,但截至发稿,记者未看到监控内容。

谢先生提供的画面截图。图/受访者提供

“如果他要买车,我们肯定会在买车之前给他看这款车,看他愿不愿意、喜不喜欢,他是同意这款车,然后自己要买的。”谢先生说道。

兰先生却坚决否认,“这个都是他们编的”,他再次强调全程没人告诉他购车事宜,只说了工资是保底8000元。

关于开心离开的说法,兰先生称,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骗,还以为是找到了工作。他曾和家人去4S店询问过价格,“这款车才八万多,他们那里要十多万”“我女儿有车,要是我开车的话,可以开她的车”。

兰先生还表示,他曾告诉“青青”自己有一辆开了十几年的油车,但“青青”回复:“这样的车上不了平台”。

谢先生曾提供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负责人电话,九派新闻联系未果。

针对此事,记者向长沙市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一接线工作人员表示经常收到“以工作的名义涉及金融贷款”类的投诉,但是具体问题要向具体部门咨询,“反映虚假招聘,由人社局管辖。关于取消贷款,主要是金融服务中心(负责)。”

记者向当地人社局咨询,人社局的接线人员表示此事需要咨询市监局。

4月16日上午,记者向长沙市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工作人员建议拨打12345/12315,按照工单顺序进行处理。记者表明当事人曾打电话投诉过,工作人员查询后称,工单已到星沙市场监管所,具体处理时间要根据工单排序。

【4】律师:若男子所述属实,公司的行为轻则构成民事欺诈

兰先生表示,他现在最大的诉求是撤销合同,并把车退给公司。而面对兰先生的诉求,湖南畅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谢先生表示没有任何处理办法。

记者搜索查证,类似新闻时有发生。去年9月,潇湘晨报曾起底“应聘高薪司机变贷款买车”内幕,车商卖车、招聘公司赚贷款差价,应聘者成冤大头。

报道提到的一个案例称,当年2月,江西宜春市民谢先生在58同城看到这样的招聘后,专程跑到长沙逸路发运新能源有限公司面试。面试通过并工作几个月后,谢先生发现,公司承诺的高薪难以实现,且公司“提供的车”也是自己贷款买的。

2024年,福建问政平台《第一帮帮团》也曾报道类似案例,李先生在58同城上看到了一家名为福州千货千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司机的信息,工资9000--12000,还有五险一金,包住包吃等诱人的条件,于是便前往公司应聘,结果变成了贷款买车,背上了11万多的债务。

从法律的角度看,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存在诱导求职者贷款购车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兰先生的讲述属实,他应当如何维权?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署的《汽车代购订车单》《汽车抵押贷款合同》等,是否属于可撤销合同?如何行使撤销权?求职者应如何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律师告诉九派新闻,“以招聘为名、行售车之实”的模式已被司法实践明确规制。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商事金融十大案例中的“刘某诉某物流公司案”,即物流公司以高薪保底的虚假承诺诱导应聘司机贷款购车,但未按承诺提供相应业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司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连大有分析,实践中认定公司是否存在诱导(欺诈)行为,一般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相关司法实践并综合考量。具体到本案,首先,以“高薪保底”“纯收入8000元”吸引求职者作为招聘诱饵;其次,将劳动关系转化为“代购”关系,规避用人单位责任,实行合同转换;再次,诱导办理高额贷款,并且贷款购买的车辆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实行贷款捆绑;最后,求职者实际难以达到承诺的保底收入标准,导致公司对求职者的承诺落空。

连大有认为,若兰先生所述属实,该公司的行为轻则构成民事欺诈,作为受欺诈方的求职者有权请求撤销买卖合同;若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虚构招聘事实骗取贷款,则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 。另外,若畅翔公司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也会违反《广告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关于禁止虚假宣传的相关规定,求职者可以向市场监督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连大有表示,即使不能主张撤销权,兰先生也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若公司未按承诺提供业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主张解除合同。

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方式,首先可以考虑最经济的方式,向公司发出书面《撤销合同通知书》,说明欺诈事由,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保险、购置税、首付款等),要求协助办理解除贷款手续。其次,可以通过向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虚假招聘、价格欺诈,或(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违规招聘,通过行政手段达到撤销合同的目的。最后,可以通过以撤销权纠纷的案由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来达到撤销汽车买卖合同的目的。

连大有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高薪往往伴随着高风险。求职者求职前应树立风险意识,理性评估“低门槛、高薪酬”承诺的真实性,注意“高薪诱惑”的风险;明确区分“劳动合同”与“代购/合作协议”,拒绝签署与求职目的不符的文件;警惕“零首付”“公司渠道贷款”,自行向正规金融机构咨询贷款条件;向4S店或正规渠道询价,比较市场公允价格;要求将“保底收入”“客源保证”等关键条款书面写入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其次,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应注意事中的风险控制。如面试、签约过程保留证据材料;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及所有相关合同,对不理解条款要求解释,必要时应咨询专业人士;不让工作人员代操作手机或代为签署文件;通过企查查等工具查询公司涉诉、失信记录;保留招聘广告、聊天记录、合同原件、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

最后,一旦发现被骗,求职者应立即固定证据,保存所有证据,避免被公司“销毁”或“篡改”;多渠道向市场监管、劳动监察、12345、公安机关报案或反映;必要时提起撤销购买合同的诉讼。

九派新闻记者 李恺 彭茸雯

编辑 万璇 肖洁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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